|
7月10日宁夏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将开始,宁夏教育考试院透露,今年宁夏继续实行本科(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高职(专科)分阶段录取的办法,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据介绍,“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是指,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院校本科控制分数线或高职(专科)资格线、符合院校调档要求的考生,高校自行确定是否录取以及所录专业。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把关、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本院校招生章程中承诺条款及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发现违反国家招生政策及院校招生章程规定的给予及时纠正。农林、水利、石油、地质、矿业、军事类专业在生源不足时,在同批次录取院校录取分数线或录取资格线下适当降分,在有志愿的考生中录满为止。少数院校若没有完成招生计划,部分二本线下考生可选择这些院校补报志愿。
少数民族预科的录取顺序为: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在一本结束后,二本录取开始前;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在二本录取结束后三本录取前进行。(记者
张涛)
来源: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