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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违规广告“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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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民营医院违规广告已经不是什么新生事物,有的请明星做虚假广告,有的打着“送子医院”旗号,却把多名孕妇诊为“不孕症”……
三年前,一例由某明星参与拍摄的“新兴妈妈回娘家”广告,至今仍令人记忆犹新。广告大肆渲染患者回“娘家”——新兴医院时的“盛况”——“患者”们痛哭流涕地讲述自己被新兴医院治愈不孕症,表达感激之情……由此引发了媒体、公众的纷纷质疑并谴责演艺明星参与虚假违法广告的宣传,北京市消协还为此向社会公开发表了《致社会名人、明星的一封信》,建议明星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拒绝承接虚假和可能对公众进行误导的广告。陈女士虽然不是明星,但是该医院“借用”她们母子合影,虚假宣传,无疑与此异曲同工之妙。
自2007年起,《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该办法实施一年多来,我国严格医疗广告审批和出证,加强了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办法》规定,医疗广告违法率有所下降,医疗广告市场得到了规范。但是,违规医疗广告仍然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2007年,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对沈阳地区收视的辽宁电视台及沈阳电视台等13个频道在6时至次日1时段播放医疗广告的情况进行了随机监测。发现除沈阳电视台购物频道外,其余各台共有18家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728条次。从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情况看,民营医疗机构占93%。在全国范围来看,也是民营医疗机构医疗广告违规率偏高。去年,上海工商部门也曾公布上海三家民营医院在相关媒体上投放的宣传广告内容有虚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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