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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为什么不愿意签合同?
目前,国家已经放开煤价,鼓励在市场中形成煤价。但是对重点用户(主要是电厂)还是要求煤矿要优先供应,铁路优先发运,要实行合同供应。为了保证省内电厂用煤,山西省经委每年组织煤、电和运销企业三方见面,要求签订供销合同。
今年以来,山西省的五大国有煤炭集团为国分忧,从一季度冰雪灾害开始,就坚持合同电煤不涨价,内部消化成本增支因素,每吨电煤售价比全国均价还低13元。
但是事与愿违,山西省内的多数电厂还是没有签订足额的合同,把电煤采购的缺口留给了市场解决。这是为什么呢?难道“市场煤”比“合同煤”更好吗?
山西省物价局局长李福龙说,省内电力企业停机虽有多种原因,但主要是电力企业普遍存在“小煤矿依赖症”。在前些年煤炭价格较低时,一些电力企业习惯从地方小煤矿随机性购煤。因为“小窑煤”低于国有重点企业(又称“大矿煤”)的合同煤价格。还是在前4年,小窑煤价格每吨只有60-70元,国有重点煤却因为成本刚性在100-120元之间,电力企业这样做是合算的,因此与重点煤矿的签约率极低,有些甚至不签约。
记者在晋北一产煤大县了解到,当时的小煤矿比现在多了将近一倍,小煤矿主为了把煤卖给附近的三家电厂,建立长期供应业务关系,内部轧价甚至不惜一时赔本,对电厂的个别关键人物,有的小矿主还采取“黑色公关”策略。
但是,近两年煤炭市场发生了一些根本性变化。首先是国家在山西实行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对所有煤矿都收取资源价款,同时又征收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煤矿转产发展基金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加上煤矿提高安全投入等因素,吨煤增加成本50-90元。同时,随着全国关闭整合小煤矿政策的实施,不少不安全小矿被淘汰关闭了,电厂过去近便、廉价的“小窑煤源”消失了不少。
“关键是近两年全国煤炭需求大幅增加,远远超过了煤炭供应的增长速度。”山西省社科院能源所所长王宏英说。供不应求的市场关系,使煤炭购销合同显得十分重要,但一些电厂还没有完全认识到煤炭市场的这种深刻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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