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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宁夏频道1月16日电(记者 罗博)为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日前决定,从现在开始用三年时间率先在全国化解乡镇债务。
据了解,目前宁夏全区乡镇债务高达数亿元,其中多数债务已经进入偿债高峰期,一些乡镇已经不堪重负。“早晨有人找,上班有人闹,下班有人跟,家中有人等”也成为部分乡镇干部日常工作的真实写照。
由于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薄弱,宁夏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远远低于支出增长速度。目前宁夏全区县乡财政自给率只有30%,南部山区8县财政自给率则仅有10%。一些基层干部担心,如不尽快化解乡镇债务危机,将难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农民负担将出现反弹。
为此,宁夏将在3年内从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2亿元,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一些县市主动化解乡镇在小城镇建设、种养殖园区、基层政权建设、办公经费、问题设施等方面形成的债务给予奖励,力争在2009年全部解决乡镇债务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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