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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宁夏频道4月4日电(记者 刘晓莉)记者4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目前,宁夏25个市、县(区)中,尚有16个市、县(区)没有殡仪服务场所,其中,12个市、县(区)没有经营性公墓。
自治区民政厅殡葬协会秘书长李世跃说,宁夏殡葬改革起步较晚,存在着思想观念落后、服务设施规划不到位、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公益性公墓也处于疏于规划、无人管理的无序状况,给群众治丧和安葬亡故的亲人造成不便。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行全区殡葬改革,自治区民政厅制定了《殡葬改革“十一五”规划》,规划建设经营性公墓33座,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18座。规划殡仪馆、火化馆、殡仪服务中心等殡仪服务设施26处,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6处。
李世跃说,宁夏将以稳步推进火葬、积极改革土葬、治理乱埋乱葬、倡导骨灰处理多样化和文明治丧、营造和谐的殡葬环境为目标,科学规划服务设施,推进生态墓区建设,加强法制建设与行业管理,革除丧葬陋俗,规范殡葬市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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