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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宁夏频道4月14日电(记者 艾福梅)为了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宁夏将以流浪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闲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城务工青年等群体为重点,综合防治。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普遍性社会问题。据自治区团委党组书记曹刚介绍,宁夏将采取四大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并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一是通过“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和“千校百万”培训计划,落实农民工培训就业,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法律意识和就业技能;二是通过推进城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解决流浪儿童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打击幕后控制、操纵流浪儿童乞讨和教唆流浪儿童犯罪的团体和罪恶势力以维护流浪未成年人的权益;三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志愿行动等形式,关爱吸毒、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解决他们在养育、监护、监狱、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四是根据“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建立社区闲散未成年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跟踪服务、专人联系、定向辅导、结对帮扶等方法,在生活上解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就业上扶持,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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