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宁夏频道4月22日专电(记者 罗博)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了解到,为进一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自治区规定,国有企业负责人每年的综合经营业绩考核在80分以下者,绩效年薪将为零。
据了解,宁夏早在2004年就制定了相应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并和企业负责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特别奖励管理办法等相结合,形成了收入与风险对等、激励与约束结合、责权力相一致、有奖励制度、有处罚措施的责任体系。目前宁夏国有企业负责人的酬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年度超额奖和任期特别奖四部分构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