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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公共事件构成犯罪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2007年05月09日 17:04:26  来源: 新华网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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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宁夏频道5月8日电(记者 刘晓莉)记者8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获悉,从即日开始,宁夏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据介绍,建立健全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对于履行政府职责,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经济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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