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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宁夏频道5月9日电(记者 刘晓莉)针对长期以来管理粗放、违规严重现状,宁夏农村信用社对不良贷款责任人实行不良资产1%“红线”控制,超过1%者下岗收贷。
据了解,2006年,宁夏全区有4名县(市)联社主任因触“红线”受到下岗收贷处理,基层联社也有100多人因违规放贷停发工资,下岗收贷。对案件责任人,特别是由一起“纵火骗贷案”引发的两个数额达到千万元大案的44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同时,对于以上责任人发放违规贷款期间负有领导责任的自治区联社3名领导给予了警告处分。
据介绍,自2005年以来,宁夏全区农村信用社由于违规操作受到处理的各类人员204人,其中开除25人,追究其他相关责任人179人。
2005年以来,宁夏全区农信社累计发放贷款323亿元,截止2006年底,不良贷款余额13.97亿元。宁夏农村信用社有关负责人介绍,清收不良贷款的最好措施就是责任追究。农信社之所以产生大量不良贷款,其根本原因是贷款责任人决策不担责造成的责任追究不到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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