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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宁夏频道5月20日电(记者 武勇)记者从宁夏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06年年末,国家审计署联合自治区审计组对宁夏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在审计中发现宁夏社保基金的管理存在政策执行不严格、管理监督不规范,甚至侵占挪用基金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共涉及社保基金3.93亿元。
2006年9月到11月,由审计部门牵头,组织宁夏劳动和社会保障、纪检监察部门对宁夏各市、县(区)200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等七项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最后,审计部门认为宁夏各市、县(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能够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制度和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
到2005年末,宁夏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主要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7.5万人、64.5万人和37.2万人,比2003年增加6.8万人、16.5万人和0.9万人;基金收入规模分别达到17.9亿元、5.3亿元和1.2亿元,大大提高了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撑能力。但审计发现,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共涉及社保基金3.93亿元,其中石嘴山市医保中心主任和财务科长于2004年5月至2005年6月期间,采取截留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手法,将某企业交缴的19张、面值3233万多元医疗保险费转移到其亲属、朋友名下。另外,还与某县医药药材公司编造2份内容虚假的抹账协议,分8次将250万元医保基金转给该县医药药材公司。
自治区决定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成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尽快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办法,对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资金,进行经常性审计监督。尝试“五险合一”的管理体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办事程序、基金收支管理要公开透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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