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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宁夏频道6月10日电(记者 刘晓莉)陈志明是宁夏西吉县兴隆镇公易村普通农民,年逾六旬的他走乡串户,忙于义务法制宣传。
老汉热心普法
2000年6月26日,陈志明在西吉县看到县公安局举办的“国际禁毒日”宣传,被贩毒者的猖狂和吸毒者的悲惨遭遇震撼,他决心做一名义务禁毒宣传员。
有了这个想法后,他不顾年迈体弱,第二天就找到西吉县公安局缉毒大队领导,要求领取有关材料及图片宣传品,给群众宣传禁毒知识。他的想法得到了公安部门的支持。
“公易山路八道弯,三棵椿树栽路边,若问老汉名和姓,义务禁毒宣传员”,这是陈志明宣传禁毒常识的开场白。陈志明身背喇叭、干粮袋,步行串村、骑车赶集,义务宣传。
他利用农闲时间翻山越岭到农民家、到田间地头,与村民拉家常、讲禁毒;他利用村民婚丧嫁娶聚集机会,宣传法律、讲解禁毒。
随着禁毒宣传的深入,他把宣传的重点放到了青少年集中的学校,经常到兴隆镇公易村中小学进行宣传教育,主动帮助乡中学和中心小学办禁毒专栏和展板。
几年下来,陈志明记住了农业法、劳动法、刑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及婚姻、计划生育、禁毒、交通等法规,有些条文他能背。
“禁毒宣传车”载梦想
为扩大禁毒宣传面,陈志明别出心裁。他在自家经营的小旅店墙上开设“禁毒宣传专栏”和展报,苦口婆心向客人宣传禁毒法律和政策,还请客人写体会。
为消除有些村民非法少量种植婴粟的习惯,陈志明常常到各村田间地头、菜园进行实地检查和监督。他告诫群众种植婴粟是非法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几年来,在陈志明的反复宣传教育下,兴隆镇绝大多数人特别是青少年熟知禁毒知识,对毒品的危害有了更深的认识,禁毒意识提高了,种植罂粟的现象明显减少。
陈志明忧患意识强。当他听说附近乡镇个别人还在种植罂粟时,不禁忧心如焚。他说:“宣传禁毒知识仅在兴隆镇公易村是不够的,应该走出家门,面向社会。”
陈志明决心用一至两年时间,在全县范围的26个乡镇及中、小学进行一次巡回禁毒宣传展览。
为了实现这个计划,陈志明到西吉县禁毒办领取了足够的宣传材料,并制作了一幅主题为”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小横幅,租用了一辆农用三轮车。他亲自制作了彩旗,请人书写标语,把三轮车装成“禁毒宣传车”……
矢志不渝普法
2001年6月,陈志明的“禁毒宣传车”在山路上跑了起来……
在陈志明感召下,先后有四名青年志愿者前来帮助他开展禁毒宣传。
他们不仅到集镇宣传展览,还常常走村串户给农民讲解,车辆不能到达的地方,他们就步行,把宣传品送到农民手中。
陈志明的宣传范围不断扩大,区内外一些市县纷纷邀请他宣传禁毒。
一些中小学请陈志明去学校上课、宣讲,他成了这些学校的常客。有些老百姓种花、种菜要请他看种子里是否混了婴粟籽。他家的电话成了四邻八乡群众咨询禁毒知识的热线。
陈志明和他的志愿者,足迹遍布宁夏银川、石嘴山、同心、固原,以及甘肃省静宁县、张家川县等地。西吉县共有306个村他走了247个,40万人听过他的禁毒宣传。人们称他为“公易村的公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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