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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宁夏频道6月19日电(记者 罗博)记者18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中获悉,由于用人单位对最低工资标准构成概念不清,一些企业对最低工资标准刻意规避,目前宁夏全区最低工资制度执行情况不容乐观。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中共检查企业5680户,涉及职工32.8万人。检查发现共有7470名职工的工资未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国有企业391人,集体企业326人,
个体、私营企业6753人;未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人员中,轻工企业260人、纺织业184人、餐饮业1584人、宾馆服务业186人、娱乐业498人。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问题当场下达
书面整改意见书100多份,责令限期整改书70份。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最低工资制度不能贯彻执行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用人单位对最低工资标准构成概念不清,有意混淆。轻工、纺织企业多数采用计件工资制,以无底薪提成形式计酬,致使劳动者无论正常劳动、超时劳动,还是节假日劳动,一律执行同一计酬标准,工资均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餐饮、娱乐、美容美发等行业和个体、私营企业,以给职工包吃包住为由,支付的工资大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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