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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保安从业人员须在所在地公安机关留下指纹信息
2007年10月26日 11:01:42  来源: 新华网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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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宁夏频道10月20日电(记者 刘晓莉)记者从宁夏银川市政府获悉,根据日前通过的《银川市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银川市保安从业人员须在所在地公安机关留下指纹信息。

    按照规定,保安从业单位招聘保安员时,应当对拟用人员进行审查,并协助所在地公安机关留存保安员的指纹信息。如果不按照规定将保安人员的人数、指纹信息以及其他保安服务情况进行备案的,公安机关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保安服务活动,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年满18周岁、品质良好、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保安培训的才能从事保安职业。而且,受过强制戒毒、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人,被注销保安员合格证书未满三年或累计两次的人,不得担任保安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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