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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宁夏频道11月8日电(记者 刘晓莉)记者8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劳动保障厅获悉,为了有效监督用工单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对有拖欠、逃匿等恶意欠薪行为的施工单位,有关部门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扣押、查封、没收其财产,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降低其施工资质。
据介绍,从2006年起,宁夏每年确立107项重点建设项目,在支付农民工工资、签定劳动合同方面进行监控,有效降低了投诉举报率。
根据自治区劳动部门的统计,自今年年初以来,宁夏共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2882.2万元,涉及农民工近1.7万人。目前已累计清欠农民工工资2594.6万元,涉及1.4万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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