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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须知
www.nx.xinhuanet.com
2005-08-11
来源:教育部

    监管网今日公布了最新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须知》,其中主要变更之处为收费标准以及开户银行,最新的规定中,每件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取消信息服务费,总费用由450元变为人民币360元,同时开户银行信息变更如下: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成府路支行

    户 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账 号: 0132014210001422 (只可汇学历学位认证费360元;汇款时须注明认证申请人姓名)

    另外,各地的验证机构也有少数迁址和联系电话变更。

  以下为最新版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须知》内容:

    为贯彻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的发展,切实履行我国在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满足广大留学人员及其他外国或境外学位获得者在国内升学、就业的需要,维护学历学位制度的严肃性,同时为国内招生和用人单位鉴别外国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证书提供咨询意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国外和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服务。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主要内容:

    鉴别国外或境外颁发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机构的合法性;甄别外国或境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证书的真实性,对外国或境外学位的层次和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为经认证的外国或境外学位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认证证书。 

  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 

    1. 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 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3.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的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目前认证服务受理国家和地区:

    外国和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责任编辑:兰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