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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须知
www.nx.xinhuanet.com
2005-08-11
来源:教育部
    

    下列证书目前不在学历认证受理之列:

    1. 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 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

    3. 国(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4. 未经国内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5. 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取得的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6. 非学术性国外或境外荣誉称号或学位证书。

    
    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申请办法:

    
    1.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 本人护照(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 在国外所获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

    * 在国外学习期间所有成绩单;

    *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 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

    * 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注: *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 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 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另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 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菲律宾总统府、高等教育委员会、外交部的认证等相关材料。

    
    2.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 本人身份证;

    * 本人护照(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学习经历者提供;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 所获合作办学国外(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 学习成绩单;

    * 由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合作办学学籍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供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 入学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注: *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 合作办学中方主办方须按要求到我中心备案后,方可受理该项目毕业生的认证申请。如要了解合作办学备案细则,请中方项目负责人发电子邮件至:chancy@stnet.cscse.edu.cn联系。

 
(责任编辑:兰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