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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学生网上寻找富姐包养
www.nx.xinhuanet.com
2005-11-11
来源:新文化报


    ●主动提供证件让“验身”


    为证明自己是学生,他说可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和学生证。


    昨日16时,记者以应征者朋友的身份与这位大学生在工农大路某药房门口见了面。他看起来很年轻,一脸的学生气。见面后他没说话,而是直接从钱包里掏出身份证和学生证。他今年21岁,身份证是长春市的;学生证是某高等专科学校发的,但上面写着他的家庭地址却是黑龙江省。怕记者怀疑有假,他翻开学生证的最后一面,指着上面的章说:“这是我回家买票时在火车站盖的,你看看上面就是我家的地址。”


    记者劝他不应为金钱出卖自己,他没说话,掏出一根烟,很老练地抽起来。不一会儿,他似乎察觉出了什么,头也不回地走了。


    ●律师:这种行为违背社会伦理


    吉林实达律师事务所骆树波律师认为,男大学生明知道女方有配偶,还要与其同居,以被“包养”的方式来赚钱,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如果产生的后果给社会造成一定危害,他还将负法律责任。


    骆树波说,大学期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这种行为可能会将他引入歧途,而且作为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体力、智力,从事正常的工作,不应该靠这种不正当的手段去赚钱。


 
(责任编辑:兰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