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秀芬,女,回族,1948年12月出生,河北河间人,1973年12月入党,1967年2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函授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专学历。
现任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67年-1981年:银川亚麻纺织厂工人、团委副书记。
1981年-1983年:银川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协理员。
1983年-1986年:银川市新城区副区长。
1986年-1987年:银川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1987年-1990年:银川市新城区副区长。
1990年-1991年:银川市计生委主任。
1991年-1993年:银川市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
1993年-1995年: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兼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1995年-2000年: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2000年-2003年:自治区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
2003年-2007年: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07年2月至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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