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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第八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
一、评奖宗旨
长江韬奋奖是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最高奖,是经中央宣传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常设新闻奖,每年评选一次。
开展长江韬奋奖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国新闻队伍建设的成绩,表彰德才兼备的优秀新闻工作者,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成果,引导和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继承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学习优秀新闻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推动新闻界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新闻队伍,培育更多的新闻人才,繁荣发展党的新闻事业。
二、评选范围
参评人员必须是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通讯社,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媒体主办的新闻网站从事记者、新闻编辑、新闻评论员、校对、新闻播音员、新闻节目主持人、新闻节目制片人10年以上的现任专职新闻工作者。
前七届长江韬奋奖获奖者不再参评。
1.长江系列
1)目前仍在一线从事新闻采访工作的现任专职记者。
2)从事新闻播音员、新闻节目主持人工作的现任专职新闻工作者。
2.韬奋系列
从事新闻编辑、新闻评论员、校对、新闻节目制片人工作的现任专职新闻工作者。
三、参评办法和要求
中央新闻单位直接向评委会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单位,由各省级记协推荐并报同级党委宣传部审核。军队新闻系统(解放军报除外)商请总政宣传部宣传局统一推荐。全国推荐参评长江韬奋奖的新闻工作者总数为88名,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1.各省级记协推荐的参评人员,报纸、广电必须各占
二分之一;
2.要多选送基层、一线的新闻工作者;
3.对女新闻工作者要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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