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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队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9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3%,剔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收入增长4.8%。
今年一季度,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并且是居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287元,同比增加195.2元,增长9.3%,带动总收入增长6.2个百分点。工资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62.8%。
经营净收入成为居民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519元,同比增加268.8元,增长1.7倍,带动家庭总收入增长8.6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14.3%,比上年同期提高6.3个百分点,增加额占家庭总收入增加额的53.8%。与此同时,居民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均保持平稳增长。(记者
高菲 实习生 郎凯)
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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