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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政府办公厅文件
来源: 新华网宁夏频道        日期: 2006-03-22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宁政办发〔 2006 〕 46 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禁牧封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 ( 区 ) 人民政府 , 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近几年来 , 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禁牧封育和大力发展草畜产业的一系列部署 , 做了大量艰苦而卓有成效的工作, 天然草原植被得到有效恢复 , 草原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 禁牧封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去年下半年以来 , 一些地方又出现偷牧、甚至公开放牧的现象 , 导致禁牧封育出现反弹。近日 , 马启智主席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 ( 第 558 期 ) 《宁夏中部干旱地区禁牧出现反弹现象》一文做出重要批示:"禁牧必须坚持 ,否则过去的努力就白费了,去年大旱 ,困难是有的 , 但我们一定要挺过去。"赵廷杰副主席批示:"封育禁牧不能动摇 ,要坚持下去。面对旱情 , 如何防止反弹 , 农牧厅要认真研究 ,提出有效措施 ,并切实加强督查落实工作。 这方面的情况要及时报告。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 , 现就做好禁牧封育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强化措施 ,坚持不懈地抓好禁牧封育工作。防止禁牧反弹 , 责任主要在市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 南部山区特别是中部干旱带要继续巩固和扩大生态建设成果 , 坚决按盐池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的工作,正视困难 , 勇于挑战 ,迎难而上 ,不能因为困难大而气馁 , 不能因为问题多而回避。要进一步完善禁牧封育工作的各项制度 ,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 ,坚持实行市、县( 区 ) 、乡( 镇 )行政首长负责制 , 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禁牧封育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 对违反禁牧规定 , 擅自进入草原、林地放牧或毁坏围栏设施的 ,要及时、严肃处理。

    二、自治区农牧厅、公安厅等有关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 ,加大巡查力度 , 对问题突出的县 ( 市、区 )要通报批评 , 连续 3次被通报的县 ( 市、区 ), 取消参加年度全区农村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 要强化草原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以各级草原公安机构为主体 , 各级农牧部门相配合的草原执法体系 , 加大草原保护的执法力度。

    三、各市、县 ( 区 ) 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一定要把解决羊只缺水、短料等困难和问题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千方百计帮助群众度过难关。要认真组织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加快草原基础设施建设。要扩大和优化饲草种植 , 建立高产优质人工草地和饲草饲料基地 , 巩固禁牧封育成果 , 保障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OO六年三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骆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