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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来源: 宁夏人民政府办公厅        日期: 2007-06-12

    三、主要任务

    (一)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

    (1)根据《安全生产法》,加强全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颁布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制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自治区高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费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形成以一部法规为主线、相关规章为支撑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体系。

    (2)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按照国务院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部署,及时推广实施国家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技术基础标准以及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水利、烟花爆竹、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等有关行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在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机械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领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争取到2010年,基本形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1)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初步建立适应我区经济特点的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管体系,提高我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的质量和水平,用科学的制度、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塑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真正体现独立、公平和公正执法。

    (2)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创新。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行政执法制度,建立必要的执法程序和内部信息快速通道,开通全区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提高依法行政的效能。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和手段。提高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网络系统。

    (3)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根据《安全生产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从业人员的数量或危险性大小,督促企业建立和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运行主体得到落实。运用现代化网络信息工具,提高我区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充分发挥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综合监管职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消防、军工、特种设备、电力、林业、旅游等有关行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应急救援预案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强和完善专业化救援队伍建设和装备的配备,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1)政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按照国务院关于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整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认真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稳步推进区、市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建设。着力抓好国家级一个矿山应急救援基地、两个矿山应急骨干队伍以及五个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和自治区级一个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两个矿山应急骨干队伍以及五个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积极建立全区“三级网络、二级平台”的应急指挥系统,努力构建全区“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整合现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救援保障系统。充分发挥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系统,建立信息共享、预案齐全、防患未然、科学减灾的应急救援防范体系。

    (2)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全面建设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体系,监督指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完善工作。加强预案的备案工作,建立健全企业自身的应急救援和应急指挥机构,提高企业的自我防护能力。经过努力,“十一五”期间实现应急救援预案覆盖率100%的目标。

    4.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建设:建立高效灵敏、反应快速、运行可靠的自治区、市、县(市、区)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掌握全区安全生产动态。加强系统内局域网和公共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信息和办公自动化工作网络,与有关行业联网并对重大危险源实现在线监控,办好“宁夏安全生产网”,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提供安全信息服务。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形成各地区事故情况的网上报告制度,为安全监管部门的科学分析、汇总决策提供依据。

    5.促进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整合科技资源,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科技发展与安全生产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搭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发展。(1)科技研发平台: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科研院所为支撑,以项目为纽带,按市场经济机制整合科技资源,构建安全科技研发机构,造就安全生产科技创新队伍。(2)技术推广和服务平台:以安全中介机构和技术服务人员为主体,引导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社会力量,以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为方向,依靠市场运作,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3)法规标准平台:以安监部门、科研机构为主体,加强法规标准建设,提高检验水平,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法监督,规范运作。(4)信息共享平台:加大信息网络建设,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标准公开。(5)智力资源平台:以安全生产专家组、安全生产技术人员为主体,为安全生产科技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6.完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体系,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培训网络。(1)建立和完善自治区、市、县(市、区)和大型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网络。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职业卫生现场监管人员、应急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积极探索劳务公司承担企业临时用工培训及聘用的运行方式,实行小煤矿、小企业招工进入劳务市场,稳定国有企业“变招工为招生”制度,使从业人员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2)建立安全培训机构审查制度。每年对培训机构师资数量和水平、教学装备、教学考核、教学质量、学籍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重新进行机构确认,从制度上保证安培机构的优胜劣汰,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3)逐步建立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推广和发展安全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等安全文化产品。把普及安全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校的教学大纲,推动安全知识教育基地建设。完善与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发挥新闻媒体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普及安全知识的力度。广泛开展安全社会建设,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责任编辑:祁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