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宁夏政务信息
自治区监察厅效能建设承诺
来源: 宁夏日报        日期: 2008-02-22

自治区监察厅厅长 田成江

    自治区监察厅采取强有力措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政府各部门效能建设作表率。同时,坚决履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职能,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政府效能建设。

    一、严格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二、以效能建设为抓手,深入抓好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政风行风整治,全面提升执行力。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弄虚作假等行为,扎实推进“道德建设年”活动。

    三、全面加强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征地拆迁、教育收费等方面专项治理,落实好纠风工作责任制,搞好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规避招标、虚假投标等严重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案件,坚决惩治腐败,为跨越式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五、扎实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抓好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廉政根基。

    六、积极督促并配合相关部门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制度预防腐败的治本作用。

    七、加强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反腐倡廉建设新规律。

    八、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公正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控告、申诉。

    监督投诉电话:0951-5059061。

    投诉电子邮箱:http://www.nxjjjc.gov.cn


(责任编辑:祁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