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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保局局长 冯志强
为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提高环保行政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自治区环保局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依法履责,优化发展。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战略决策,狠抓污染减排工作,坚决完成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着力解决危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落实制度,提高效率。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建设十项制度。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登记项目,在法定时间内以最快速度、最短时间办结。对由我局原因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而又未及时通知当事人的,视为默认许可。对准备材料不齐全或办理、咨询有关事项的,做到热情接待,一次性告知。
三、严格执法,规范行为。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确认实行“三公开”,即办事程序时限一律公开,准入审查条件一律公开,审批办理结果一律公开。行政执法做到“五公开”,即公开行政处罚规定、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执法办案程序、公开办案处罚结果、公开申诉制度。
四、廉洁从政,强化监督。各市环保部门开通12369环保投诉服务热线,认真受理各类环保投诉,严格按《信访条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投诉环保工作人员违背承诺的,经查实,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0951-6024272
网址:www.nxe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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