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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主任 吴海鹰
2008年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9‰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85%以上。继续深化“少生快富”工程,实施“一本通”项目捆绑制度,全面落实“少生快富”工程纯女户提前实施奖励扶助制度,稳步推进“三无”、“一无”乡(镇、街道)创建等重点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实施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效能投诉及查处、政务督察“五到位”。
实行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到人。实施首问责任制、AB岗零缺位等制度。
依法行政,综合治理。依法查处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及富人、名人、领导干部等违法生育行为,向社会曝光。违法案件查处办结率达到100%。
规范行政许可,提高工作效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执业许可和校验(30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的核发(30天)、计划生育技术广告行政许可(20天)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时限内作出答复。
树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典型,建立良好的人口计生部门形象。积极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计生系统行风的满意程度。加强效能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为自治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监督电话:5030441 505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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