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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物价局效能建设承诺
来源: 宁夏日报        日期: 2008-03-06

自治区物价局局长 陈立

    深入开展机关工作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有新的改善,行风建设综合评议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政策规定、审批程序、办事标准等事项,按照“公开、便民、廉洁、高效”的要求,在收费审批、价格调整、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环节上,公开办事程序、标准和结果,让办事群众一问就明、一看就懂,增强工作透明度。

    规范审批和管理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政府公布的定价目录审批和管理价格,健全调定价(费)的审批项目公示制度,公开审批项目的名称、政策法规依据、程序、承办部门及人员姓名等,制定公开、透明、高效的审批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求。

    明确审批和管理职责。不超越权限批价定费,不超越权限和职责范围办理许可、审批和管理事项,不超越权限和管辖范围开展执法检查,做到执法有据、权责明确。

    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大力倡导讲激情、比创业,讲服务、比奉献,讲执行、比效率,讲清正、比形象的良好风尚,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更加落实。

    监督投诉电话:5048446


(责任编辑:祁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