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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劳动仲裁院为57名申诉人追回40余万元
来源: 宁夏日报        日期: 2008-06-24

    宁夏日报讯(记者 王海英)截至昨天,在宁夏劳动仲裁院的公正判决下,原宁夏宁化工业企业公司复合肥厂和中石油宁夏化工厂大复合肥部57名职工终于领到了索要已久的经济补偿41.93万元,集体争议得到圆满解决。

    宁夏劳动仲裁院经过调查审理了解到,这57名职工原在宁夏宁化工业企业公司复合肥厂和中石油宁夏化工厂大复合肥部工作。因用人单位间以资抵债归属划转,劳动关系逐渐演变为劳务承包,最终落在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务服务合同》的银川市开元巨力装卸有限公司,后因开元巨力公司复合肥装置停产而解除劳动关系发生了劳动纠纷。

    由于该案件复杂,申诉人情绪激动,加之申诉人误解《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不听政策解释,多次到宁夏劳动保障等部门群体上访,并准备到自治区政府上访。宁夏仲裁院办案人员认真分析案情,迅速拟定解决方案,及时协调用人单位先期向申诉人每人支付1200元生活费。针对申诉人的不同情况,运用不同方法进行调解,最终,这57名申诉人全部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协议,并领取到调解书确认的补偿金。

    来源:宁夏日报


(责任编辑:祁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