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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个院校上报图像采集预拍计划表
将“图像采集预拍计划表”(可下载,见附件一)报新华社宁夏分社图像采集部(传真:0951-2967051,电子邮箱:xhtxcj@163.com),采集部统筹安排确定具体拍摄日期。学校根据系、专业、班级分单位制定详细拍摄时间,学生登记签名名单(见附件二)排队按顺序拍摄。
2、拍摄时间
08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于2007年9月展开,集中采集计划在2008年3月前完成,明年3月17日月安排补拍(图像采集相关资料见新华网宁夏频道www.nx.xinhuanet.com)。分散在省外的毕业生,可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华社各分社参加拍摄(详见各分社图像采集联络方式)。应根据学生毕业时间,至少提前半年完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3、拍摄场地的准备和要求
每拍摄点需20平米以上空房1间,有两个门进出,登记桌2张,无靠背方凳1只,椅子3把,内有220v电源接口2处以上。因数码相机对外部光源反应非常敏感,尽量提供无外部光源照射的场地(有窗帘)。拍摄点外需有一定空间,便于学生进出和休息。
4、“毕业生数据库” 的准备
学校“毕业生数据库”(见使用“毕业生数据库”采集拍摄的操作流程和要求)以电子文本形式(EXCEL格式)准备好。在采集后一周内,发送至电子邮箱:xhtxcj@163.com。并电话告知,务必完整、准确、一次性报送。
5、图像信息成品返回和勘误
学生图像信息成品由新华社宁夏分社以学校为单位装入"综合信息采集袋"(见附件三)内返回学校,各学校进行核查、勘误工作。采集工作全过程实施计算机管理,将确保拍摄学生数量进出一致,邮寄准确。
6、图像信息采集收费
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仍按教育部、新华社两办 [2002]5号文件执行。由学校联系人提前统一收取,采集后交拍摄人员带回,拍摄人员开具全国统一的图像信息采集专用收据。如汇款,请及时告知。
7、其他
我区毕业生数量不多,但教学点分散,采集任务重,为提高工作效率及链接上网准确率,各高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学校联系人应做好整体组织和协调工作,同时在交通、住宿、饮食等方面为采集小组提供便利。分社采集小组应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共同做好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附件一:图像采集预拍计划表(拍摄前用样表)
附件二:学生名单(点击可下载)
附件三:综合信息采集登记袋填写(样表)(点击可下载)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新华社宁夏分社
200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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